近日,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發出《關于嚴格規范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嚴禁報刊違規發行的通知》。
《通知》指出,目前各地正在組織開展2014年度黨報黨刊發行工作,總體情況平穩有序。同時也要看到,一些非黨報黨刊搭車發行,一些地方利用行政手段強行攤派或變換手法隱形攤派,嚴重擾亂報刊發行秩序,嚴重損害新聞媒體聲譽,增加基層負擔,干部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規范黨報黨刊發行工作,加大違規報刊發行治理力度。
《通知》強調,嚴禁以黨報黨刊名義搭車發行或利用行政權力攤派發行其他報刊。由各級黨組織負責征訂的重點黨報黨刊是指人民日報、《求是》雜志、中央辦公廳《通知》中明確規定參照執行的報紙、地方黨委機關報刊。其他各類報刊包括黨報黨刊所屬子報子刊均不得列入黨報黨刊征訂范圍。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黨報黨刊名義搭車發行或利用行政權力攤派發行其他報刊;不得擴大發行范圍,超越公費訂閱范圍和限額;不得采取電話通知、下發報刊訂閱“建議表”、扣發工資等手段強制攤派、變相攤派;不得利用登記、年檢、辦證、辦照、繳費、評比等職權強行要求服務和管理對象訂閱;不得將鄉鎮、村級組織等基層單位訂閱報刊情況與工作考核、評優達標掛鉤,堅決制止層層加碼、突破征訂范圍和公費限額,增加基層和群眾負擔。
鄭州報紙雜志廣告公司認為各地報刊雜志要貫徹執行以上通知,加大報刊雜志發行力度,切實從消費者利益出發,創辦出符合消費者體驗度的優秀的作品。